内蒙古自治区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

客户信息

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局
网站:http://59.196.31.48
组织规模:省级平台
行业:数据共享

摘要

  内蒙古自治区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作为自治区的基础通道,上联国家,下联盟市,承载自治区的数据交换工作。为进一步完善自治区数据共享服务,在平台基础上持续强化数据内容建设,通过“以用汇数,以数促用”,围绕政务服务“放管服”改革,提升数据治理能力及共享服务水平,为自治区范围内各委办厅局提供高质量数据共享服务。

项目背景

  2015年7月,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运用大数据优化政府服务和监管,提高行政效能,印发《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提出充分运用大数据先进理念、开放数据资源和技术资源,加强对市场主体的服务和监管,推进简政放权和政府职能转变,提高政府治理能力。2015年8月,国务院关于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的通知》,明确指出要加快政府数据开放共享,推动资源整合,提升治理能力;推动产业创新发展,培育新兴业态,助力经济转型。2016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的通知》,要求建设政务服务资源目录和数据交换,汇聚政务服务事项库、办件信息库、监管信息共享库、信用信息库等政务服务业务信息库,共享利用人口、法人、空间地理信息、电子证照等基础信息资源库,实现数据资源共建共享,共同构成政务服务数据共享平台,为政务服务提供统一的数据支撑。2017年5月,国办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39号),提出了一平台、两门户的建设内容,2017年7月国家发改委、中央网信办联合印发《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指南(试行)》对如何整合数据、管理数据提出了更为明确的要求。

  为规范和促进全区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加快推动全区政务信息资源优化配置和有效利用,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和行政效能,充分发挥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在深化改革、转变职能、创新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按照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印发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6〕51号)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加快推荐数据有序共享意见》(国办发【2021】6号)文的要求, 结合目前工作实际,对自治区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和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进行升级扩展

方案概述

  内蒙古自治区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按照统筹架构、统筹规范、统筹管理、统筹安全的要求,通过和国家共享平台、盟市共享平台形成的三级级联体系,为全自治区的数据共享提供支撑。通过建设目录系统、供需系统、资源系统、级联系统、交换系统、运行管理系统、六大系统,依托自治区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标准规范体系和安全体系,形成标准统一的信息目录和数据资源体系,为各领域业务应用“跨地域、跨层级、跨部门”数据共享交换提供支撑。

详细解决方案

  内蒙古自治区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与国家共享平台对接,实现国家、自治区、盟市三级平台贯通。搭建自治区政务信息资源共享门户,实现对政务共享资源目录服务、政务信息资源服务以及政务信息资源分析及可视化的统一展示和管理。参照国家信息资源共享相关技术规范及管理制度,制订自治区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标准规范、工作制度、考核机制等。

  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系统包含目录编制、报送、审核和目录管理等内容。能够承担政务信息资源的编目和管理、实现资源共享与获取全过程的跟踪记录。

  供需系统主要是对自治区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政务信息资源的注册、变更、撤销,已发布资源的申请、审核、撤销申请全过程进行记录、监管,并与盟市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实现业务流程级联。

  资源管理系统能够支撑所有自治区部门、14 个盟市(含两个计划单列市)所编制、注册的资源管理及使用;能够支撑自治区部门、盟市的各种不同角色用户进行资源业务操作。

  级联系统是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满足国家与自治区、自治区与盟市三级交换平台业务协同、资源共享的需求,在已建设的库表、数据交换目录级联等功能的基础上,增加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级联、业务流程级联、服务接口级联、资源使用单位级联等功能。级联系统扩展的功能模块在逻辑结构上包括级联程序、上行数据表、下行数据表、级联接口组成,实现信息资源目录、资源、业务流程等在国与自治区、自治区与盟市市三级数据共享平台级联。

  数据交换系统能够支撑所有自治区部门、14 个盟市之间库表资源的申请交换;能够支撑自治区部门、盟市的各种不同角色用户进行库表交换业务操作。

  运行管理系统通过对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中的各系统集中监控,并对出现的运行问题及时处理,保障平台的高效稳定运行,满足平台用户数据共享的需求。运行管理系统通过对平台运维情况、平台运行情况等进行统计分析和集中展示,方便运维员和系统管理员随时查询平台运行状态,实现对平台运行问题的监控和管理。

客户收益

  1 全区统一数据共享平台体系

  实现了内蒙古自治区以及各盟市共享交换平台的对接,构建了全区统一的数据共享平台体系,汇集政务数据资源目录。满足协同开展政务服务需要,打破部门间信息壁垒、提升服务效率,让百姓少跑腿、信息多跑路,解决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的问题。

  2 实现国、省、市三级级联体系

  实现国、省、市三级级联体系,通过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支撑向上汇聚自治区、盟市平台数据至国家平台,向下下沉国家数据至自治区、盟市平台,是承上启下的数据交换通道,实现了对国家、区、盟市三级平台的数据互连互通及共享共用。

  3 融合业务与数据,实现共享数据支撑政务事项办事减材料工作

  依托自治区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强化了政务服务后台以数据共享为中心的支撑作用,全区各部门围绕“供需对接”,以政务服务事项为主线,支撑政务服务数据共享为示范引领,坚持数据“所聚即所用”,通过开展减材料工作,提高了政务数据的有效利用,逐步形成了在线政务服务能力显著提升的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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