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

摘要

  定位于构建政府部门之间统一的数据共享交换通道。按照统一的标准和规范,整合政府内部分散异构的数据资源,横向采集汇聚各部门的信息资源,纵向打通(国)省和市(区县)共享交换平台。实现政府数据跨层级、跨地域、跨部门、跨系统、跨业务的信息资源共享交换。

背景介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国发〔2016〕51号)、《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国办发〔2017〕39号)、《加快推进落实〈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工作方案》(发改高技〔2017〕1529号),等一系列文件精神,按照国家、各省有关要求,结合各市实际,依托政务外网云平台,制定统一的数据标准和接口,建立跨部门跨层级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形成上下互动、协同推进的工作运作架构格局;通过整合各政务部门业务资源和公共信息资源,实现政府数据资源的汇聚、共享、开放和开发利用,构建方便快捷、公平普惠、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信息体系,全面提升各级政府公共服务水平和社会管理能力;通过示范应用,整体提高政府信息资源的利用价值,形成城市智慧政务发展的良好生态环境。

解决方案介绍

  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是面向政府部门提供政务数据资源的共享平台,通过全面清点梳理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政务数据资产,实现数据的“可见、可查”;整合各部门信息资源,建立全市信息资源共享体系,按照共享为常态、不共享为例外的原则,制定共享交换管理办法,明确管理模式及各部门对数据共享的权力责任,保障信息资源共享的长效运行,逐步落地各部门共享数据到共享平台资源中心,实现数据的“可管、可控”。制定统一的数据标准和接口,支撑各业务单位和业务部门的数据共享、交换和业务协同工作,支撑政府数据的整合应用,最终实现数据的“可用”,为城市智慧化建设夯实基础。制定统一的级联标准和接口,贯通国、省、市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实现据共享交换平台的目录通、资源通、业务流程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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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基础支撑:

  通过数据交换系统和服务系统支撑政务数据部门间的交换共享;

  • 信息化资产管理:

  摸清系统底数,消除僵尸系统,实现信息化系统建设的有效规划及管理,实现信息化资产全覆盖,形成政务信息化资产一张图;

  • 政务信息资源目录:

  对信息资源目录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提供统一的政务信息资源查询、检索和定位服务;

  • 政务信息资源:

  提供对外共享的政务信息资源(库表、文件和服务接口)的统一接入、管理和监控能力;

  • 资源申请授权系统:

  提供数据资源申请、审核及使用过程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及监控;

  • 供需对接系统:

  实现“无清单”管理,基于业务场景提供服务,建立事前评估、事中监管、事后考核的供需对接成效评估机制。

  • 数据交换系统:

  提供库表、文件资源的共享交换服务,支撑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的数据共享及业务协同服务;

  • 可信服务网关:

  基于微服务架构的服务网关,提供流量控制、容错保护等服务接口调用过程的全流程监控;

  • 数据共享门户:

  政务数据资源对外服务的统一窗口;

  • 运营管理系统:

  为共享工作的开展提供保障,形成分级管理、责任明确、保障有力的运营管理体系,为常态化的政务信息系统和政务信息共享评估提供依据;

客户收益

  有利于政府管理模式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项目建设使政府信息在应用上有一个新的服务平台,后可以满足政府部门宏观调控的需要,促进政府与民众的联系,提高政府服务民众的意识。通过信息化,政府全天候地为公众提供服务,企业和个人可以随时得到政府提供的信息服务,从而提高了政府的整体服务水平。为公众建立一个更为透明、公开、功能强大的公众服务平台,提高政府的公共服务管理水平。

  有利于为业务协同、管理决策提供基础信息支撑。以资源目录体系为基础,为政务部门和社会公众提供各类基础信息的获取服务,促进政府信息在政府各部门间及时交换和广泛共享,为领导决策提供准确可靠的数据支撑,为各类跨部门的业务协同提供有效支撑,减少业务领域内政府管理和服务的盲点及漏洞。

  有利于政府信息资源进一步开发利用。促进全市政府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建立政府信息资源基础性、普遍性的技术标准,为政府信息资源使用、共享、管理、发布提供保障,并通过建立政务信息资源交换共享长效管理机制,保障部门间信息的有序共享,逐步促进政府信息资源的整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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